生活垃圾固廢含量的檢測
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樣品的采集、制備和測定。
本標準適用于生活垃圾調查和測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適用于本標準。
GB213 煤的熱值測定方法
CJ/T96 城市生活垃圾 有機質的測定 灼燒法
CJ/T97 城市生活垃圾 總鉻的測定 二苯碳酰二阱比色法
CJ/T98 城市生活垃圾 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J/T99 城市生活垃圾 pH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CJ/T100 城市生活垃圾 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J/T101 城市生活垃圾 鉛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J/T102 城市生活垃圾 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CJ/T103 城市生活垃圾 全氮的測定 半微量開氏法
CJ/T104 城市生活垃圾 全磷的測定 偏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CJ/T105 城市生活垃圾 全鉀的測定 火焰光度法
CJ/T280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術條件
CJJ/T65 市容環境衛生術語標準
3術語和定義
CJJ/T65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生活垃圾流節點domestic waste logistic nodes
生活垃圾產生、收集、轉運、運輸和處理物流線路的交匯點。
3.2采樣點sampling place
在確定的時間內選定的采集生活垃圾樣品的地點。
3.3一次樣品first-degree sample
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選、破碎、縮分后得到的樣品。用于物理組分和含水量等分析。
3.4二次樣品second-degree sample
對已完成生活垃圾物理組分和含水量分析的一次樣品的各個物理組分進行縮分、粉碎、研磨、混配后得到的樣品。用于生活垃圾可燃物、灰分、熱值和化學成分等項目分析。
3.5混合樣mixed sample
將生活垃圾烘干后的各成分按其干基百分比混合,經粉碎后所制備的二次樣品。
3.6合成樣synthetic sample
將生活垃圾烘干后的各成分粉碎,按其干基百分比混合所制備的二次樣品。
3.7可燃物combustible
生活垃圾經800℃~850℃高溫燃燒、灰化冷卻里所減少的重量。
3.8灰分residue
生活垃圾經800℃~850 ℃高溫燃燒、灰化冷卻后的殘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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